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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校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01-09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改进我省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人员选聘和职称评审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湘组发〔2014〕7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2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工作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14〕58号)文件精神,结合威尼斯官网实际,现就做好2014年度高校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职称工作与岗位设置工作紧密结合,坚持空岗申报;职称工作与岗位职责内容紧密结合,坚持对岗申报;职称工作与学校人才培养紧密结合,坚持向教学第一线人员倾斜。

2. 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依法依规进行评审工作。自主确定年度评审岗位职数,自主进行资格审查,自主组建自主确定年度评审岗位职数,自主进行资格审查,自主组建评委会,自主实施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讲师(含认定)、实验师评审工作。

3.学科(专业)对应原则。根据本校学科(专业)设置情况,按照学科(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原则,自主选择并委托评审高校组织教授评审工作。

4.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职称工作与规定程序和标准紧密结合,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实现“阳光评审”。

二、有关政策

1.评审岗位职数、参评资格条件和评审细则参照《湖南

科技学院2014年度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与评审工作方案》(试行,以校园网公示为准)执行。

2.坚持对岗申报,管理岗位非“双肩挑”人员不能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凡需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必须调离管理岗位,改为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3.初任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非本省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调入威尼斯官网人员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与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同时进行。初任专业技术职务须填写《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见附件),调入认定须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见附件),报送上级职改部门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由学校职改部门直接认定,时间另行通知。

4.申报人员应签订《湖南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经调查核实有伪造、虚报学历、资历、计算机考试成绩、外语考试成绩、论文著作、教学工作量、科研成果、获奖证明、工作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其当年申报参评资格,并按国务院《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国发〔1986〕27号)第十二条:“对于伪造学历、资历,谎报成果,骗取专业技术职务的,应予解聘,免除其担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并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予以处理。

5.本年度认定讲师只限于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和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硕士研究生全部参评讲师。

6.对申报材料不扎实、不充分的人员不予推荐,对破格人员要严格控制。

三、材料的整理与报送

1.各教学系部应成立职改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由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校职改办),确定一名材料审核员,负责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材料审核、签章及报送(“双肩挑”人员申报高校教师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归口所属教学系部审核、签字、盖章)。材料审核严格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审核员必须严格把关,逐一审核原件后在对应的复印件上(除课题、论文以外的其他证书、证件和需要系部审核签字盖章的材料)签署审核人姓名、加盖公章,并注明“原件已核”。由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等部门审核盖章的材料待申报材料上交后由人事处统一组织各职能部门审核、盖章,个人不需要找相关部门办理。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公章的评审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校职改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个人申报材料的种类及要求

(1)申报材料及装订顺序参照“2014年度职称申报相关表格及填写要求”(见附件)执行。

(2)《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目录》第11项:“任现职以来受处分的处分决定复印件和反映其现实表现情况材料(各1份)”中的“反映其现实表现情况材料”由所在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

(3)申报人员需提供任现职以来一个学年为本科学生讲授一门课程的完整原始教案(申报高级实验师、实验师的提交实验教学教案和实验报告各1份);提供任职以来一学年的原始课表,套印在《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表》最后一页,所在单位职改工作小组逐项审核并签名盖章(主要审核《课表》与《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表》中相关内容的吻合度),材料上交后再由职能部门统一逐项审核并签名盖章。

(4)个人申报材料《公示表》中填写的内容,由所在单位职改工作小组逐项审核并签章(主要审核《公示表》和附件材料内容的吻合度)。《公示表》必须按照说明要求填写,填写不规范的材料不予接收。科研工作必须填写全部成果,论文按核心期刊、一般期刊、教改论文排序,论文必须是独立或第一作者(含通信作者),增刊、论文集、用稿通知、清样、习题集(库)等均不作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参评材料。继续教育每项培训必须注明培训时间和天数。

《公示表》上交后,由人事处统一组织教务、科研等部门审核、盖章,个人不需找相关部门办理。

(5)个人申报所有材料《目录》中填写的内容,由所在单位职改工作小组逐项审核并签名盖章(主要审核《目录》和附件材料内容的吻合度)。

(6)个人申报所有材料复印件,由所在单位逐项审核签名并盖章(主要审核材料的真实性),材料上交后相关职能部门统一逐项审核并签名盖章。

(7)请在2015年1月14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前来人事处办理年度考核表借出手续(个人不外借)。申报高级职称提供近五年(2009-2013年)的考核表,申报中级职称提供近四年(2010-2013年)的考核表。

(8)请需要办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的老师在2015年1月14日前到人事处办理。申报中级职称人员先将证书和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原件交本单位进行审核,所在单位在“主管部门”处盖章,再将证书送人事处盖章;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先下载《继续教育审核登记表》,将表格填写好后,再将本人的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必须提供)、《继续教育审核登记表》交人事处审核(同时将电子稿以部门为单位发到szk303@126.com)。《参评资格审查材料》中留一张空白页以粘贴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由校职改办统一到省人社厅办理)。

继续教育培训要求:中级最近四年(2011-2014年)、高级最近五年(2010-2014年)每年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12天。

(9)申报外语专业中级职称者需提供反映本人专业水平(15分钟口语或教学)的光碟;申报音乐专业中级职称者需提供反映本人专业水平(15分钟表演或教学)的光碟;申报美术专业中级职务者,需提供本人专业水平的作品集。

四、时间安排

高校教师系列高、中级所有申报材料应于2015年1月15日至16日报送校职改办(办公地点:校办五楼会议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有关要求

1.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统一对参评人员的论文、专著、科研课题等材料的真实性提供查询证明,查询证明人若出现弄虚作假或失职事件,一经查实,需做出深刻检讨、通报全校,同时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学校资格审查委员会、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单位职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的各种证件原件、材料复印件要进行认真审核,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签署审核人姓名,并严格执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3.《公示表》与申报材料填写不一致的,视为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其当年申报参评资格。

4.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工作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14〕58号)文件精神,申报对象参评资格材料、评审材料等支撑材料有效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日,教学工作量计算年限:2009年7月—2014年7月。

六、其他事项

1.各部门请将本通知及时下载并迅速传达给本部门全体教职工(含在外学习进修人员)。逾期未交材料者按不申报处理。因各部门通知不及时、不到位或申报人员个人原因而影响职称申报的责任由各部门或申报人员本人承担。

2.评审费用: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3]74号)规定的标准缴纳评审费用。费用标准为:高级为420元/人,中级为230元/人(如有新文件按新文件标准执行)。评审费待学校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评审确定申报对象后再统一交学校计财处。

3.校职改办联系电话:0746-6381163

电子邮箱:szk303@126.com

附件:2014年度职称申报相关表格及填写要求

1066vip威尼斯官网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