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切实发挥创新创业教育中心与基地的育人功能,经研究并报请学校领导同意,现转发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建设与认定工作的通知》,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1.申报人条件要求:负责人有从事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基地建设的条件;从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工作或指导学生参加“互联网+”等创新创业类大赛获校级三等奖以上奖励。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处将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
2.请申报人于12月14日之前将认定申请书(包含电子档和盖章扫描pdf版)及其支撑证明材料(形成一个pdf文档,包含封面和目录)纸质版(一式三份)交至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处309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158921693@qq.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龙泉(15226376955)
附件:关于开展2022年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建设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2022年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建设与认定工作的通知(1)
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处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