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6vip威尼斯官网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设特色鲜明的地方性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推进学校内涵发展,调动教职员工承担横向科研项目的积极性,进
一步加强和规范威尼斯官网横向科研项目的管理,维护学校和教职员工在科研成果转化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2〕42 号)、《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强横向科研项目管理规范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科发〔2021〕35 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加快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4〕21 号)、《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一体系三指引”〉的通知》(湘科发〔2024〕64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威尼斯官网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横向科研项目是指学校接受企业、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委托,签署合同开展合作研究、委托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化等科研活动取得的经费。各级政府安排的财政资金性质的科研类经费不纳入横向项目经费管理范围,按照财政科研经费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条
横向科研项目是学校履行服务社会职能、促进学科专业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提升对外影响力的重要载体,是全校各单位和科研人员的重要工作职责。横向科研项目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作为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教师职称晋升、高层次人才津贴的重要依据,学校分年度制订下达单位的目标任务。
第二章 项目审批与签订
第四条
横向科研项目实行“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单位、项目负责人”三级责任制。
(一)归口管理部门。科技处(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中心)为横向科研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代表学校管理横向科研项目,负
责前期联系组织协调、年度目标任务下达以及项目全过程的管理。
(二)组织实施单位。校属各单位是本单位横向科研项目的直接管理主体,负责年度目标任务细化以及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组
织、指导和监督,并为横向科研项目开展和实施提供条件保障。
(三)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横向科研项目直接责任人,负责项目合同签订、项目实施、经费使用、项目结题等全过程事务,为项目经费使用审批直接责任人。
第五条
横向科研项目合同的订立、变更和解除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合同申报审批实行逐级报批。项目申请人在湖南科技学
院办公自动化综合管理系统(OA 系统)创建横向合同审批流程申报,依次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科技处(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中心)签署审批意见后,加盖学校印章;对合同金额在 100 万(含)元以上的横向科研项目,由科技处(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中心)、学校法律顾问审核后,经分管科研校领导审批盖章;合同金额在200 万(含)元以上的横向科研项目还需校长审批。任何个人未经授权不得以学校或校属各单位的名义对外签订横向科研项目合同。
第六条
横向科研项目合同原则上统一使用学校提供的模板,包括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或技术咨询类(见附件 1)、技术转让(专利权)类(见附件 2)、技术许可(专利实施许可)类(见附件 3),确需另行编制合同的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且合同应包含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研究计划、验收标准、违约责任等内容。横向科研项目须签订项目合同书一式 5 份,学校党政办公室、科技处(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中心)、计划财务处、委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各留存 1 份。
第七条
横向科研项目的立项管理实行备案制。签订的横向科研项目合同原件、项目投标书(申报书)、评审材料、项目研究实施计划需报送学校科技处(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中心)备案,由科技处(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中心)及时将相关信息汇总上报省市科技部门,进行技术合同登记。凡不符合上述程序签订的横向科研项目不予立项。
第八条
横向科研项目合同签订后,项目负责人应按合同和研究实施计划开展项目研究,确保项目研究顺利推进。科技处(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中心)、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根据项目研究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违约的,违约责任由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承担。
第九条
横向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责,可能影响项目研究,经项目负责人书面申请并征求合同委托单位当事人、项目新负责人书面同意,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报学校科技处(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中心)备案。
第十条
横向科研项目负责人严重违反学校科研管理制度,或研究进度明显滞后于合同约定,可能导致学校违约时,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可向学校提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申请,并报学校研究同意。
第三章 项目实施和经费管理
第十一条
凡以学校名义取得的各类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截留、挪用。为便于横向科研项目研究工作的有序开展,项目经费到校后,项目负责人在学校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做好项目登记、
预算编制,以及经费认领等手续,科技处(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中心)、计划财务处及时办理经费下拨手续。横向进校经费在 100 万元以内,由分管科研校领导审批;进校经费在 100 万(含)元以上的,由分管科研、财务校领导审批后,再经校长审批下拨。
第十二条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支出范围
(一)材料费:指项目在研究过程中所实际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试剂耗材、药品、元器件等低值易耗品购置费,实验动植物
的购置、种植、养殖费,标本、样品的采集加工和运输、装卸、整理以及劳动保护用品费。
(二)仪器设备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和修理费,自制仪器的材料、配件购置费,现
有仪器设备的改造升级费,为委托单位代购或研制组装设备发生的费用,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三)燃料动力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
耗费用等。
(四)测试化验加工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校外及校内独立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分析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五)数据采集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问卷调查、数据跟踪采集、案例分析等发生的与数据采集直接相关的各类费用。
(六)外协/合作费:指项目在研究中存在难题或难点,本单位不具备解决的技术能力或条件,需要委托外单位进行技术协作所发生的费用,或与外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的分拨经费。
(七)差旅费/交通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等所发生的差旅费、租车费。交通费:指因课题研究需要,课题组成员所拥有的车辆在外埠、市内发生日常交通费。
(八)会议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研究工作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会议费开
支范围包括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专家费等。会议代表参加会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原则上按差旅费管理规定由所在单位报销;因工作需要,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和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对确需负担的城市间交通费、国际旅费可由主办单位在会议费中报销。
(九)劳务费:指项目研究人员(包括校内本科生、联培研究生、访问学者等)或研究辅助人员的劳务费,生活补助及人身保
险,临时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费补助。
(十)专家咨询费:指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所进行的阶段评估与检查、评审、验收、鉴定发生的,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
专家的费用。
(十一)绩效:指项目负责人为了提高项目科研成员的工作积极性,结合科研成员实绩,对本课题组科研成员发放的绩效奖励。
(十二)国际合作及学术交流费:①国际合作费:指在项目前期研究过程中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赴港澳台、外国专家来华及港澳台专家来内地工作的费用。②学术交流费:指项目组成员组织或参加各类学术会议或学术活动所发生的会议、差旅等费用。
(十三)出版印刷/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论文版面费、印刷费、图书
购置费、资料费(资料收集、整理、复印、打印、翻拍、翻译等费用)。描图费,专用技术资料、书籍、刊物、计算机软件购置费,办公用品费、文具费、邮寄费,成果转化活动费(场地、宣传、资料印刷)、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费用。
(十四)实验室改装、小型维修费:指因项目研究需要对现有实验室进行小规模改装、维修所发生的费用。
(十五)培训和学习费用:指课题组成员参加学习和培训的开支。
(十六)接待费:指项目组在科研业务活动中发生的接待费。
第十三条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实施“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赋予
横向科研项目负责人横向科研经费支配权,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和相关性负责。项目经费主要由项目组负责人根据合同、协议约定使用,没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由项目组负责人参照本管理办法统筹开支,不得列支与项目研发工作无直接关系的费用,更不得以虚开发票等形式套经费。项目负责人要遵守科研诚信,切实增强风险意识,严防违约和违规使用经费等风险。
(一)研发团队使用横向项目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归研发团队所有。形成的无形资产按照研发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
的,高校与研发团队协商办理。固定资产的采购由研发团队自行组织。鼓励研发团队在结题验收后将购置的固定资产捐赠给学
校。
(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报销实行分级审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材料费、仪器设备费、燃料动力费、测试化验加工费、数据采集费、出版印刷/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实验室改装、小型维修费等支出,可由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自行采购。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支出的各类仪器设备、材料等,可不进行资产入库登记,相关票据亦可不经资产处签字,由项目组负责验收保管。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支出凭经手人和证明人(验收人)都必须签字,由项目负责人审批,到计划财务处办理报账手续。如经手人为项目负责人,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如经手人既是项目负责人又是所在单位负责人,由科技处(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中心)负责人审批;如经手人既是项目负责人又是科技处(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中心)负责人,则由分管科研副校长审批。其中单笔金额 10 万(含)元以下由项目负责人审批;单笔金额 10-15万(含)元的还需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单笔金额 15-20 万(含)元的还需所在单位负责人和科技处(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中心)负责人审批;单笔金额 20-30 万(含)元的还需分管科研校领导审批;单笔金额在 30 万(含)元以上的还需分管财务校领导和
校长共同审批。
(三)外协项目需在原合同中注明,外协经费比例原则上控制在项目总经费的 50%以内。双方或多方必须签订委托协议,经
费划拨时须提供委托方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及其它必要的资料,所发生的费用按照上述第十三条(二)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四)科研活动的差旅费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 据实凭交通票据、住宿费等凭证,按照《1066vip威尼斯官网差旅费管理办法(修
订)》的要求和标准报销,野外考察以及其他无法取得票据的实行住宿、交通及补助包干报账制度,按每人 400 元一天食宿、交通补助包干核报,学生包干费用标准减半执行,由项目负责人审批报销。
(五)横向科研项目劳务费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工作进度和成效编制发放清单,须是实际参与项目实施所得的劳动报酬,
不得虚构劳务费。劳务费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 60%,如横向科研项目合同对劳务费支出比例另有约定,须经科技处(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中心)审核同意。如学生参与了项目研究,劳务费发放标准不高于 5000 元/月。
(六)项目组成员参加会议和培训发生的费用,可在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中列支。
(七)接待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 20%。根据项目进展需要,持合法、有效票据按照学校规定程序和材料要求报账。
(八)项目绩效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 60%。项目绩效由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组成员贡献大小,根据科研项目实际进展
情况按年度或分次发放,绩效支出纳入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单列管理、不计入基数。单笔绩效支出 2 万元以下的由项目负责人审批;单笔绩效支出 2-5 万(含)元的还需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单笔绩效支出 5-10 万(含)元的还需科技处(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中心)领导审批;单笔支出 10-20 万(含)元的还需分管科研校领导审批;单笔支出在 20 万(含)元以上的还需分管财务校领导和校长共同审批。
(九)学校严格税费管理,按照国家税法和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缴各项税费。支付给个人的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奖酬金(绩效)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属于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且被永州市科技局认定为“技术转让(开发)”项目合同,并由其出具“合同免税金额认定单”的,可办理减免税手续。
第四章 项目结题管理
第十四条
横向科研项目应及时办理项目结题(见附件 4)和结账手续,项目任务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出具验收证明材料,
经所在单位、科技处(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中心)等审核后办理结题。
第十五条
横向科研项目研究取得的成果归属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确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合同未约定的,其成果归学校和委托方共有。
第十六条
横向科研项目结项后,剩余科研经费仍留作项目组使用,学校不收回、不清零。
第十七条
完成横向科研项目需要使用学校设备、场地和耗材者,按实收取材料费、水电费等资源损耗费。
第十八条
因特殊原因不便将横向科研项目经费转入学校账户,但所获经费用于学校科研设施、基地建设、工程中心等的横向科研项目,若项目负责人或相关单位能提供横向科研项目有效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经有关部门审计、审核,可将之视为该负责人当年完成的横向科研项目研究任务,并给予认定。
第十九条
凡横向科研项目中出现学术造假、内容虚构等现象,一经查实,按学术不端行为惩处。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学校科技处(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1066vip威尼斯官网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湘科院校发〔2019〕70 号)同时废
止。
附件:1.1066vip威尼斯官网横向科研项目合同书
2.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3.技术许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4.1066vip威尼斯官网横向科研项目结题报告